2022年天津市藝術系列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方案
2022年天津市藝術系列文學創作專業
職稱評審工作方案
為做好2022年天津市藝術系列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2〕449號)要求,結合我市藝術系列文學創作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專業級別
2022年申報藝術系列文學創作專業高、中級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按照本方案要求進行申報。
二、參評范圍及崗位要求
在本市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中在職從事文學創作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文學創作專業的新文藝組織和新文藝群體從業人員,符合申報條件的,可參評本系列職稱。
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專業技術人才,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三、評審標準
2022年藝術系列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有關標準條件,按照《市人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關于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津人社規字〔2022〕5號)執行。(具體標準詳見附件)
四、評審方式
2022年本專業職稱評審方式為:專家評審。
五、申報數額
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企業、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以及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申報數額不受限制。
六、材料要求
職稱評審須通過“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進行網上申報并提交審核。有關紙質材料要求:除有固定格式和紙張大小要求以外,其他材料均使用A4紙,材料內容須端正、清晰、完整。
(一)業務主管部門準備的材料(材料需各單位蓋章確認)
1.主管委辦局開具的《職稱評審委托函》1份;
2.《事業單位職稱申報崗位職數情況表》;
3.所在單位組織出具的代表性成果鑒定1份(根據評審標準,證明參評人學術技術水平和取得的社會效益);
4.破格申報的,還須按要求提交破格申請(本人簽字)、單位推薦意見1份。
(二)申報人員準備的材料(復印材料均需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3份(雙面打印);
2.《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1份(A3打印);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
4.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
5.勞動(聘用、勞務)合同(協議)復印件1份;
6.任現職以來個人藝術綜述1份,篇幅不少于3000字;
7.按照評審標準要求提供發表作品、個人著作、評介文章、獎勵證書等能夠證明本人創作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的業績材料1份。(發表作品、評介文章等可提供刊物封皮(報頭)、版權頁、目錄、正文復印件)
七、時間安排
(一)9月30日前發布評審工作方案;
(二)10月8日至10月23日,個人提交申報;
(三)11月6日前,個人修改提交;
(四)11月18日前,各業務主管部門將審核通過的網上申報材料提交至藝術系列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機構;
(五)11月28日至11月30日,收取紙質申報材料(地點:天津市西青區楚雄西道276號天津市作家協會;聯系方式:23310317,17602253925);
(六)2022年12月31日前,召開評審會議并公示評審結果。
八、公開方式
本系列職稱評審有關信息通過天津市作家協會官方網站予以公開(天津作家網http://www.prestigiouslocations.com/)。
九、相關要求
1.各單位推薦申報工作應嚴格落實《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和職稱評審工作公開制度,嚴格審核申報人員提交的學歷資歷、能力業績、繼續教育、年度考核等各項材料,落實申報人和單位共同作出誠信承諾制度,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2.各單位和業務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間要求,通過“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逐級審核。藝術系列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評審機構網上審核確認接收后,各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紙質申報材料,逾期視為放棄申報。紙質申報材料應由單位統一報送,零散報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本方案文檔附件請從天津市作家協會官網查詢下載。